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华南师范大学激光生命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交流2018-08-30 14:5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
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一、概况
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围绕重大生命信息科学难题,探索生命现象及其本质、满足国民健康重大需求,聚焦研究光物理影像、光信息传感、光谱学检测三大领域的原理创新、方法建立和技术应用,实现从分子、活细胞到活体组织上多尺度、跨层次的生物功能分子信息的精准解析。
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研究基金,为从事光物理影像、光信息传感、光谱学检测相关领域海内外研究人员提供研究课题经费。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符合国家需求、有应用前景的课题;多学科交叉、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非本实验室科研人员;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站期间的博士后、从事光物理影像、光信息传感、光谱学检测等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均可申请本研究基金,中级职称科技工作者申请时,需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的推荐;
3、申请课题必须符合开放基金项目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合理;
4、欢迎获得国家(省、部、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高技术项目、国家(省、部、委)科技攻关项目等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本实验室将提供良好的上机环境,并优先考虑给予资助。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从实验室主页(https://laser.scnu.edu.cn/)下载并填写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表,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寄送至本实验室;
2、每项申请课题经三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由实验室主任汇总评审意见,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根据择优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
3、凡获批准立项的课题,本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批准通知书”和“研究计划书”,在收到申请者填好的计划书后,经实验室主任组织审核,正式列为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课题。
四、课题管理
1、基金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
2、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需在获得资助年度的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进展报告”。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4、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二完成单位,其成果和论文标注单位为:
中文: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510631
英文:MOE Key Laboratory of Laser Life Science & Institute of Laser Life Science,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1
五、经费管理
1、对批准资助的课题,每项课题资助金额1~4万人民币。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按年度拨款,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2、项目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六、实验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邮编:510631
联系人:石玉娇
联系邮箱:shiyuj@scnu.edu.cn
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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